社会危害性较低、卖元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不合“小过重罚”难题 。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法食罚万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品被安全”
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一个小超市、元相他们可能是关法一家夫妻店、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,条拟
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修改为民(一线行走)
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情节比较轻微的卖元违法行为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不合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法食罚万安全”。这类违法情节轻、品被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元相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关法
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条拟
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 。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2025年初,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 、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 ,
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2022年 ,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即使合法 ,货值约20元的芹菜 ,小微企业。
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 ,比如 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 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。处罚从不是目的 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,近年来,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立法、一辆小餐车 。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处以6.6万元罚款  。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 ,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 ,个体工商户、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社会危害性有限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 ,司法 、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
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
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
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,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 、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,货值小、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。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。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 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
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